讀牛虻的感受
讀牛虻的感受篇1
第一次知道牛虻是在讀奧斯特洛夫斯基著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一書上的。書中主人公保爾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牛虻》。《牛虻》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讓保爾如此癡迷呢?帶著好奇心,我翻開了《牛虻》。
主人公牛虻原名叫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裕的家庭,是當地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和他母親的私生子。亞瑟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作為其老師的蒙泰尼里為此很憂心。恰逢此時,蒙泰尼里即將升任羅馬主教一職,亞瑟在新任神甫的誘導下說出了組織的秘密。因此,他和黨內一批同志被捕入獄。出獄后,他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給了他一記耳光后痛心離開,與此同時,亞瑟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真相。在雙重打擊下,亞瑟精神失常,砸碎了十字架和神像,留下紙條偽稱自盡。十九歲的亞瑟偷渡到南美洲,在那里他墜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度過了十三年非人的生活。十三年后,他回到意大利,此時的他不僅相貌大大地改變了,而且已經成長為一個令敵人聞風喪膽的資產階級革命者——牛虻。牛虻用盡一切尖酸刻薄的詞去攻擊教會,尤其是蒙泰尼里。但在一次行動中,由于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現,牛虻精神恍惚,因此被捕入獄。在獄中,牛虻與蒙泰尼里相認,當牛虻要求蒙泰尼里在他和上帝之間選擇一個時,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最后,牛虻被槍決,蒙泰尼里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一)死亡
讀完這本書,牛虻的形象一直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他給我的震撼力太大了。要想了解牛虻,就要先了解亞瑟。關于亞瑟,書中有這么一段描寫:“他身材瘦削,個子不高,與其說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國中產階級少年,倒不如說更像一幅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從長長的眉毛和敏感的嘴唇,到纖巧的手腳,身上的每一部分都顯得過于玲瓏了,過于小巧了。靜坐時可能被誤認為是一位身著男裝的美麗少女;然而行動起來,其動作之矯健迅疾,則令人聯想到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這是一個溫柔、善良、有著美好前程的青年人,一切虔誠宗教徒的美好品格他都擁有。他對上帝是充分信任的,這表現在他對蒙泰尼里的尊重與依賴上。作為一名意大利青年,他自然會受到革命思想的影響,他參加意大利青年黨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但亞瑟太過于天真,他從小養尊處優,他不能看清楚社會的各個方面,他天真地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作為一名虔誠的宗教徒與參加革命是沒有關系的。最后他被上帝出賣了,這把他以前所建構的精神與思想體系全部銷毀了。他心目中的那個上帝隨著他砸碎十字架的那一瞬間死去了,同時亞瑟也永遠死去了。
(二)重生
十三年的地獄生活,書中沒有提到,只在牛虻與瓊瑪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亞瑟做過打雜的,挖煤的礦工,甚至做過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說十字架的破碎意味著亞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締造了牛虻。書中也有一段關于牛虻的描寫:“他皮膚微黑,像一個黑白種混血兒。盡管腿瘸,舉動卻像貓一樣輕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個性很容易使人聯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額和左頰被馬刀砍過而留下的那道長長的彎曲的刀痕,使那張臉破了相。當他期期艾艾說不上話來時,那半邊臉便神經質地抽搐起來。”亞瑟是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長滿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會勢力抓去。他是千千萬萬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典型,戰斗不屈、堅強、勇敢、堅強,堅定地為革命事業奉獻一生。這是他與當時眾多革命者的共性。同時由于他個人的遭遇,以及他與蒙泰尼里特殊的關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個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為激進、神經質、刻薄、行為舉止怪異。他的反對教會的文章尖銳、刻薄,尤其是針對蒙泰尼里。黨內的一些同志認為牛虻太過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為一名大主教,為人正直善良,他們認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應該對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擊。我們能說牛虻對蒙泰尼里的抨擊不與他對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關嗎?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謀害了亞瑟,這一罪過讓蒙泰尼里一生都為之自責。牛虻真的對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嗎?其實不是的,牛虻對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這種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為對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槍。十三年的遭遇讓他不敢有愛,不管是對蒙泰尼里的親情。還是對瓊瑪的愛情。
讀牛虻的感受篇2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征: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于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丑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杯具。”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后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么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后“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讀牛虻的感受篇3
在看完《牛虻》一書后,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以往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后妻所生,但實則是后妻與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我的關懷。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于無意中泄露了組織秘密,被視為叛徒。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感情也從此暗淡下來。13年后,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著感情,也不承認自我就是以往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歡樂的飛虻!”承認了自我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感情讓瓊瑪悲痛欲絕。“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系著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后。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慘。被自我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我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我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我最愛的人誤解,被自我親生父親判死!對于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完美的人來說是多么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這一切的坎坷,都鍛煉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在經歷過這么多風風雨雨后他最終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感情抱有期望,只專心于革命事業。因為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相對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期望的現狀。
讀牛虻的感受篇4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愿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于備戰考試卻并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13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秘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后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著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于他深愛以及愛著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后,他成了筆鋒犀利、干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說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后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愛戴他,握著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后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瘋了自己。到了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這也暗示著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后,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注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讀牛虻的感受篇5
不管我能否活著,仍是曾經死去,我一直都是,歡愉的牛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初的筆跡,寫完它,他就上了場,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給他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正在哆嗦,他們的淚正在臉上淌,可他們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無數發槍彈聲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頑強,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著本人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兒子之間,決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而放棄了本人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必定為本人的選擇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瘋,最初,偉大的紅衣從教仍是瘋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沒有由于他的忠實而對他忠實。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幾多年的,他全忍了下來,終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疾苦著。而合理她曉得他還活著,她能夠豁然,她能夠慢慢健忘本人已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正在17歲時,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托的,只要本人。亞瑟正在中成了一個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曉得,無論若何,他仍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需可以或許正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腳,他就會獲得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沒有如許做,他哭了,哭得很悲傷,可是他的選擇仍然是,只要……
做為偉大的紅衣從教,選擇是理所當然的,被釘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夠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管罷了。他并不克不及為人們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許看待本人的兒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卻不領會,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誰浮泛的。
而當蒙泰尼里終究,而實的必需面臨天堂抑或里的阿誰時,他又會說什么,他還愛嗎?還本人的嗎?他會悔怨,必然會。他會大白,并把砸成碎片,他會把從心里扔掉,他愛的,是本人的兒子。可是這一切曾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是無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親愛的兒子了……
讀牛虻的感受篇6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經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終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牛虻在革命斗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出場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里的意大利小伙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致,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煉之后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
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里這樣寫道:“我將懷著簡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個小學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于職守的證明。”與牛虻關系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里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從此,牛虻開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向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說道。蒙太尼里影響了牛虻的一生。應當說,牛虻的死,他要負大部分的職責。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讀牛虻的感受篇7
終于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取代這一看似注定的悲劇。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悲劇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劇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曾經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希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這一悲劇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圣人。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并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 ,便注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己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己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了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余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愿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圣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于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直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斗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讀牛虻的感受篇8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喪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同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賴他的老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己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著、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贊嘆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老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這也說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這本不應該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么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么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希望牛虻能快樂,也感謝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讀牛虻的感受篇9
只有經過地獄般的磨練,才能煉出創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過血的手指,才能彈奏出世間的絕唱。——泰戈爾
歷經了十三年的煉獄,從成長到蛻變。從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堅強的圣斗士“牛虻”,從虔誠的信徒到決心擺脫“害人蟲”而離家出走的他,亞瑟伯頓終于成功蛻變。
《牛虻》講述了亞瑟因年輕不懂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挨了心愛的女友琴瑪一記耳光而無比懊喪。接著,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奮斗的斗士歸來。這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后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愛情與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綺達,含笑走向刑場。
他的一生堪稱坎坷離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堅強——13 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過頭了。他一度掙扎在死亡邊緣,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無法面對這個事實,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開始痛恨這個世界。
他理性——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堅持不與自己心愛的女人相認。只因為一個還沒有被解開的誤會。
他感性——在琴瑪一次又一次的試探下,他終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瑪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過為時已晚。
他終于成功蛻變,而我呢?
由于小學畢業考試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學。在蛹期,我失去了羽化的機會。自然而然我進入了新街中學。在這所熟知的中學里,我賦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兩年,讓我收獲了很多。剛剛進入的初三,是緊張的一年,是艱苦的一年,也是充實的一年。在初三,即將面臨中考——一個關乎我人生命運的轉折點。也許,我們因為它已失去了課間十分鐘的休息;也許,我們因為它失去了雙休日的放松;也許,我們經常會熬夜到很晚做作業,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們努力學習,我們會叫苦、叫累。但我們是快樂的,因為學習充實著我們的生活,我堅信,在付出后終將會得到收獲。所以,加油吧!繼續努力,然后發揮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對每個人來說都非同尋常,但我想只有適應了這樣的環境,才不會被淘汰。初三是我們人生的一個重要的起點,它關系著我們每個人的一生,所以我們必須牢記:讀書、讀書、讀書。雖然心里還有別樣的天空,但畢竟我們還沒有獨闖天下的勇氣,因此,我們要平靜、坦然、勇敢地面對它,我相信,在這一間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們將創造“苦盡甘來”,駛向成功的彼岸。
我認為,所以的莘莘學子都是這么想得吧!學習牛虻,學習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蛻變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讀牛虻的感受篇10
最終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代替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杯具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歡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以往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期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這一杯具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圣人。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終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并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我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我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了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余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愿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圣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于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向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斗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