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
第一條為了規范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2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__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附錄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本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三條股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股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四條公司的資本金由國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為上市公司后,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五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采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四章公司財務報告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七條公司的財務報告按照報送范圍分為: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用于內部管理的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第五章附則
第八百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歸口。
第九條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并報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5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一、財務部門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購銷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2、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會計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收回作廢(聯數齊全)存根收回由會計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公司的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執行財政部門、地方政府、董事會或經理辦公室所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盡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鑒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三、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審核后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應在費用發生后三天內及時報償。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制,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6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在總務處下設財務室,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室設報帳員一名,報帳員根據《會計法》行使工作職責,負責辦理學校的經費報帳活動業務。
二、預算管理
1、收入預算: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收入進行預算編制。
2、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的可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支出進行預算編制,支出預算編制,應在保證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3、收、支預算均嚴格按照市區財政局核定的預算控制數進行編制預算。
三、收入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管理:對從教育局拔給的教育事業費、公共醫療經費、養老保險等財政補助收入,嚴格按照財政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業收入管理:對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學費、借讀費、捐贈費、銀行存款利息等預算外收入資金,全部足額按時上繳財政專戶。
3、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范圍,使用財政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項支出,貫徹勤儉辦學、厲行節約和量力而為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工資、津貼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規定,控制人員經費支出,相對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2、對各項支出實行分類管理,重點是事業支出和建設性支出。建設性支出,不得超預算擠占教育事業經費。
3、對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或預算數代替支出數,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檢查。
4、各項支出應經校長審批簽字,財務室方能辦理報銷手續。
五、資產管理
1、流動資產管理:貫徹內部牽制原則,實現現金和各種銀行存款處理的合理分工,錢帳分理,嚴格執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會計處理規程,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帳,定期或不定期對銀行存款和現金進行核對和清查保證帳實相符。
2、固定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的分類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結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并按規定程序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進行及時處理。
六、財務監督
1、接受有關部門對校財務預算、預算執行、決算編報的財務監督和內部監督。
2、本校財務監督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的三種形式。
3、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7
銀行支票的管理規定:
一、建立銀行支票的購入、領用、結存登記、作廢注銷制度。購入銀行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后,應先在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上逐張登記支票號碼,并由主管會計審核簽章。
二、使用銀行支票時,應同時在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作廢的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并與存根聯裝訂在一起,以備檢查,并在銀行支票登記簿上登記。年末,將本年度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整理裝訂、歸檔。
三、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購入支票、批準簽發支票、具體簽發支票和加蓋印鑒,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不得一人辦理。不得將支票及全部印鑒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轉帳支票的收款單位必須與發票印章上的單位名稱相符。不得開據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支票的開出日期、收款單位、支付金額(大寫及小寫)、支付用途要填寫齊全、準確,不得留空。
四、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的領用制度,因特殊情況要攜帶空白支票時,需經法人代表批準,并辦理借用支票的登記手續,填明接收該支票的收款單位、劃定最高限額和款項用途。持票人應根據支付憑證及時報帳。銀行支票的借用期限為一天,不論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領用人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財務部門報帳。已使用的,將支票底根及審批過的發票或單據一并報帳;未使用的,則應將支票完整地交回財務部門。財務人員要及時進行銀行帳核對,如發現銀行支付金額與支票底根不符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如有違紀行為,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借用支票僅限于本單位公務,私人及外單位不得借用本單位銀行支票。
財務印鑒的管理:
一、財務專用印鑒要分別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購支票及其他單據時,需蓋財務印鑒的,要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不得將印鑒交由一人辦理。
二、使用印鑒時,須在填寫完整的支票或銀行付款憑證上蓋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銀行付款憑證上提前蓋齊印鑒。財務印鑒必須是專章專用,不得將財務專用印鑒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蓋章。
三、財務專用印鑒的管理,要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凡因印鑒保管不善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印鑒保管人員的責任。
現金管理規定:
一、現金會計必須認真細致審核原始單據,收付現金后,必須在收付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并入帳核算。對于不符合規定的原始單據應予以退回,待手續齊全、符合規定后,予以辦理。
二、加強對庫存現金的管理,單位公務借款須以正規借條審批后入帳,嚴禁出現以借條、白條抵庫現象。
財務開支審批辦法:
為了加強財務開支管理,嚴格財務監督,規范財務開支審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財務開支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盡可能的節省管理費用,用于發展業務。
二、各項財務開支,堅持實行法人代表審批制度,一切費用、支出必須由法人代表簽字后,方可憑單報銷。
三、各部門人員報銷費用時,應先到財務部門進行單據初審,合格后,填費用報銷單,經財務部門審核后,報法人代表審批,財務報銷時間定在每周一和周四兩天。
四、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須統一由辦公室購置,并持采購單、發票報銷。
五、凡報銷員工都應事先填寫用款申請單,并報法人代表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根據合法的、要素齊全的的發票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后再辦理。
七、每月貨款付出前先做預算報法人代表審批方可付出,貨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況除外。
單位及職工個人借款的管理辦法:
一、加強對借款的管理,嚴格控制借款數額,原則上借款只用于本單位公務需要,職工個人不得隨意向單位借款,如確因個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單位說明原因后申請借款。
二、本單位借款金額可視公務需要而定,但必須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其借款數額不得超過本月該員工的工資額。
三、用于單位公務需要的,經辦人員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據,寫明具體原因,還款時間。
四、無論是本單位公務借款還是職工個人借款,均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款或者憑合法的票據報銷,單位公務借款及個人借款期限均為15天,超過規定期限未還清者,財務部門將從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為止。職工個人以前借款未還清者,不得繼續借款。
差旅費、交通費、招待費管理辦法:
一、交通費、住宿費標準
二、住宿費開支辦法
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
三、交通食品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費開支辦法
由于工作原因參加會議、培訓或辦理其他公務的,出差人員可憑往、返的車票據實報銷。
四、招待費開支辦法
員工因公務出差(市內),報銷餐費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補貼另定。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8
1、根據公司中/長期經營計劃,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財務計劃;
2、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體系,負責公司財務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全面控制;
3、主持公司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4、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完成稅務申報以及年度審計事宜;
5、精確監控和預測公司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并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7、負責與財政/稅務/銀行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8、負責本部門的員工隊伍建設及日常/培訓/考核;
9、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9
一、辦公費: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月不得突破4元,在限額內由各科科長自行掌握使用,超額部分一律不予報銷。
二、文印費:打印文件資料,一律經辦公室主任簽字批準,并嚴格控制打印份數。不經批準的,所有費用由打字員個人負擔。文印所需紙張、油墨等用品的購置,由辦公室報請主管財務的主任批準。
三、電話費:各科室電話一律取消長途功能,繼續推行費用包年制度。費用繳付由財務科統一辦理,每季考核一次。
四、照明費:除夜間加班,值班外,其它時間,宿辦室電燈一律關掉,做到人走燈滅。機關大院及樓道由警衛人員負責,出現常明燈的,每發現一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五、探視費:系統內干部職工或直系親屬生病需要慰問探視的,由縣社領導安排,不經領導批準,任何科室或個人一律不準用公款進行探視。
六、招待費:上級或職能部門來人需要招待的,必須提前報請主任批準,主任不在報付主任批準,由辦公室安排陪餐人員,用餐標準和用餐地點。陪餐人員一般不超過三人,用餐標準每人不得突破30元,財務科憑領導和經辦人注明招待原因的收據予以報銷。
七、醫藥費:工齡在1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15元,工齡在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發醫藥費一元,有重病住院需要檢查治療的,必須取得縣以上主治醫師證明,并報縣社主任批準,所需醫藥費,由縣社根據情況酌情解決。
八、維修費及低值品購置:機關需要購置家俱或房屋設備需要維修時,事前由辦公室造報預算,報主任批準后購置或施工。在家俱用具的管理上,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保管的原則,由辦公室、財務科造冊登記,摸清底數,明確責任。每年進行一次盤點清理,對無故丟失或損壞的,由責任人按現價包賠損失。
九、費用開支批準權限:除電話費、辦公費實行包干外,其它費用開支在10元以內的,由經辦人簽字,科長批準報銷,超過10元的,由主管財務的領導批準報銷;凡購物超過100元的,由主辦人匯同財務科共同辦理。
十、建立財務內審和公開制度:每月要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財會人員,對機關財務開支情況,進行一次自查自糾,并通過上欄或召開職代會的形式進行公布,增強透明度。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10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并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征得保衛科長的同意并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衛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后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匯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保持監控室設備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系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并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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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__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和各開發項目組(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管理,不斷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嚴格財經紀律,防范財務風險、確保公司資金及財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財會法規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單項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和辦法的基礎和準則,是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從宏觀層面對公司在財務機構和人員設置及其職責、財務審批權限及流程、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結算、貨幣資金的管理、實物資產的管理、財務核算及報告、財務會計檔案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
第三條: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制定較為詳細的有關單項財務管理制度、辦法和細則,各單項財務管理制度、辦法及細則不得與本制度相沖突。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廣東A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門及其下屬公司和各開發項目組,各部門、項目和全體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制度。
第二章財務機構和人員設置及職責權限
第五條:公司設財務部,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財務部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工作,向董事會和全體股東負責,董事會及董事會成員和股東及股東委托的代表有權檢查、指導公司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門必須配合。
第六條:財務部有權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的法規、制度來相對獨立的開展工作,總經理和董事會成員或股東及股東代表不得強制要求財務部開展違反制度規定的工作。財務部應定期向董事會匯報公司的財務及經營情況。財務部的職責權限范圍按《公司財務部及各崗位職責》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財務部設財務經理崗、會計崗、出納崗。財務經理全面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全面負責公司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的審核,調度安排公司貨幣資金,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代表公司財務部定期向董事會匯報財務工作;會計在財務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及報告的編制等工作;出納員在財務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及核算工作;財務經理、會計和出納員的具體職責按《公司財務部及各崗位職責》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財務審批流程及權限
第八條:常規財務報賬付款審批流程:經手人填寫付款(報銷)單→部門/項目負責人審核→會計復核→財務經理審核→副總審批→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特殊款項或單筆付款20萬以上的需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員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財務副總和常務副總簽字即可。
第九條:借款審批流程: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單→部門負責人核實→財務經理審核→副總審批→總經理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財務副總和常務副總簽字即可。
第十條:備用金審批流程:申請人填寫備用金申請單→部門負責人核實→財務經理審核→副總審批→總經理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備用金由財務副總和常務副總簽字即可)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等實物資產的申請、購買審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門提出申購計劃→行政部門審核申購計劃→總經理審批申購計劃→行政部門派專人采購→行政部門、使用部門及相關技術部門派專人參與驗收→經辦人報賬、財務部門記錄資產賬并登記相關資產卡片→行政部門發放實物并登記相關資產臺賬和資產卡片→使用部門領用實物并登記相關資產臺賬和資產卡片→資產使用保管人領用保管實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維修記錄。
第四章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審批權限及流程
第十二條:費用報銷的審批:報銷人根據業務實際發生情況和相關制度規定的標準限額填寫報銷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實后按本制度第八條的規定審批后,到出納處報銷。特殊費用報銷還必須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三條:工程、廣告及其他合同款項的支付審批:由公司工程部、營銷策劃部等相關部門根據相關合同、工程進度及合同完成情況填寫工程業務類款項支付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實后按本制度第八條的規定審批后,由財務經理安排出納支付相關款項。特殊款項或單筆付款20萬以上的需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員審批;
第十四條:備用金、個人借款的審批:備用金和個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填寫借款單按本制度第九條和第十第的規定審批后到出納處辦理借款。單位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額十萬(包含十萬)以上的借款,還必須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五條:各種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的審批必須按前述審批簽字程序逐層審批,不得跨越或顛倒審批環節進行審批簽字。具體的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的規定按《公司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結算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章貨幣資金的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所有的貨幣資金收付款業務都必須由財務部統一辦理。除財務部或受財務部委托外,任何個人都不得代表公司與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現金結算業務,銀行結算業務只能通過公司開設的結算賬戶辦理。
第十七條:貨幣資金使用實行分級授權批準制度:
1、正常的經營活動的資金支出,由公司副總、總經理審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項的資金支出還必須報董事長審批。
3、對貨幣資金支付有批準權的總經理,應按授權制度的規定在規定范圍內審批,對于總經理超越權限審批的,經辦人員及財務人員均有權拒絕辦理。
第十八條:出納必須在財務經理的安排下辦理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所有支出的款項都必須是在手續齊備、簽字完整的情況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緊急情況下的手續和簽字不齊備不完整的支出、必須經財務經理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由財務經理安排出納支付,但事后必須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一次支付金額在二萬元(不含二萬)以下的貨幣資金支出、出納可根據簽字完整手續齊備的付款單據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額在二萬元以上的貨幣資金支出,必須由財務經理統籌安排后出納才能支付,出納不得超越前述規定擅自支付款項。
第二十條:銀行支付票據和銀行預留印鑒應分開保管,由出納保管票據,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應由本人保管或授權他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負責保管。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接觸、使用印章,印章的&39;保管人員不得將印章轉借他人,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員負責。印章保管人蓋章時,應履行審核責任。
第二十一條:銀行款項的支付不能由出納一人完成,通過支票、匯票或其他銀行支付票據支付銀行款項時,由出納填開支票、匯票等銀行支付票據,財務經理或其他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人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其他銀行預留印鑒后,出納才能到銀行辦理付款業務;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款項的,其支付和審批必須分開、不能一人辦理,由出納負責支付,財務經理負責審批,相關支付和審批的密碼應由出納和財務經理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收款員應準確及時的收取各種營業款項,不得支付任何款項、特殊緊急情況下確需支付的、必須經財務經理同意并具備相應手續才能支付、事后應將相關單據移交出納并辦好交接手續,收款員必須每天做好收款日報表并及時將報表發給財務經理和會計。出納員應及時收取收款員的營業款項,不得無故拖延,并與收款員辦理好款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出納員應及時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結出余額并與庫存現金和銀行核對相符,及時掌握銀行存款賬戶內資金余額。每月底與會計賬和銀行賬戶金額核對相符,會計和財務經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出納的庫存現金進行盤點或檢查,確保賬實和賬賬相符。具體的貨幣資金的管理按《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執行。
第六章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的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簡稱資產)等實物資產的管理統一歸行政部門負責管理,賬務歸財務部門管理,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以便做到賬實相符。行政部門應設專人作為資產管理員負責公司的實物資產的管理,財務部門應設立會計核算資產從購置投入使用到報廢清理及處置等全過程。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部門資產的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購計劃,報相關領導批準后由行政部門派專人采購。單臺或單次采購金額在一千元以下的資產購置由由公司副總簽字批準;單臺或單次采購金額在一千元(含一千元)以上的采購計劃須經總經理(或公司副總)審批,其中單位價值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或一次采購金額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的采購合同,應由相關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參與采購合同的協商和簽訂;單位價值在二十萬元(含二十萬元)以上、或一次采購金額在二十萬元(含二十萬元)以上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采購,并經董事長批準;(具體規定詳見招投標部門的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資產采購后,由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派專人驗收,驗收合格后應由采購員填寫資產驗收單,由使用部門、行政部門和資產管理員及供應商等分別簽字確認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涉及相關性能技術方面的還應由相關技術部門會同驗收。資產驗收單作為報賬和支付款項的必要附件。
第二十七條:資產使用和保管實行部門負責制,由使用保管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資產負責,各使用保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資產的管理,建立資產保管使用臺賬,對本部門資產的保管、使用及日常維護檢查等進行管理。行政部門應按部門建立資產臺賬,登記各部門保管和使用的資產。公用或沒有具體到部門的資產的保管、使用由行政部門負責。
第二十八條:資產入賬、維修報廢和處置等方面管理及核算按《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財務核算及報告和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及時進行財務會計核算,正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費用,如實的反映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為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體系和方法,為公司領導的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第三十條:出納員應及時將相關收支單據移交會計做賬,不得拖延或月底一次交會計做賬,出納員移交給會計做賬的支付單據必須簽字完整手續齊備,否則會計有權不受理并退回出納員,會計應及時記賬和核對賬務。次月五日前出納應將上月的所有收支單據包括銀行對賬單移交會計,會計應在次月十日前完成上月的記賬核算和報表編制工作。
第三十一條:財務經理應及時匯總財務報表并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報告經總經理審閱后,由財務經理代表財務部在每月董事會上向股東和董事會成員匯報上月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經董事會審核通過后出具正式的財務報告,并經總經理和董事長簽署后報股東和董事會成員。
第三十二條:公司管理層和董事會成員不應隨意指使、強迫財務部及財務人員違反國家和公司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進行會計核算,或出具不實及有失公允的財務報告,不應隨意指使、強迫財務部及財務人員修改財務人員基于職業判斷認為正確真實的財務報告。
第三十三條:財務部全體人員均具有會計檔案保管的義務,會計檔案主要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所有合同、審計報告、財務軟件及資料等。
第三十四條:根據會計制度規定,一般情況下會計檔案的有效保管期為10年,公司財務部應該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潮濕、盜搶、火災等,以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五條:銷毀會計檔案時,由財務部組織清點需要銷毀的資料及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行政部人員現場進行監督銷毀。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未列明的事項參照與本制度相關規定和各單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單項財務管理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七條:在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和實物資產采購過程等經濟業務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的,一經發現按違紀金額的二至五倍進行處罰、并通報批評,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八條、任何人違反本制度不按規定簽字審批或支付款項的,每次罰款50-300元、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損失并罰款500-3000元,接連三次以上違反的作調離本職崗位或辭退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修訂、解釋。
第四十條、本制度經董事會通過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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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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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范財務操作,提高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水平,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學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為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并結合公司今后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定的原則和宗旨是: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總綱。全體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及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第四條本制度經必要的程序討論通過后,自__年__月__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觸部分同時廢止。本制度由董事長簽署轉發總經理執行,并授權財務部負責具體解釋。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六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和出納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二)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三)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五)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六)參加總經理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或其它經濟文件;
(七)協調財務部與公司的關系,正確處理銀行、稅務部門關系;
(八)及時與財務部人員溝通,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督促檢查財務部人員業務工作和公司財務核算,嚴格考核,并做好檢查記錄,提出整改意見。
(九)財務部定期召開例會,對本公司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分析,一經發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解決;
(十)審核公司財務報告及稅務報告,簽發材料、設備、費用等資金的收支,確認后進行另協調與其他單位的資金往來與結算。
(十一)定期收集公司:會計月結報表、財務分析報告、進行分析整改處理、向總經理匯報情況。
(十二)合理分配會計部門的人員的工作。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一)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二)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挪用現金,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四)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五)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六)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賬相符。
(七)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八)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九)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十)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一)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錢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三)除上述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轉賬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五)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__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六)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七)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備用金申請》,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八)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預支現金的,需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會計審核簽字,最后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九)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填制記賬憑證并進行賬務處理。
(十)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簿,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十一)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記錄,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十二)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一)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驗資報告、審計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人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和長期經濟合同等。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三)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五)年終過后,應將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各種賬簿及有關文件資料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成卷或裝訂成冊并編寫查找目錄,實行歸檔保管。歸檔保管時,應存放有序,以便于查找。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重毀損、散失和泄密。
(六)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的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給指定的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會計資料保管期限: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15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總賬、會計明細賬、輔助賬15年。月會計報表5年,年度決算報表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合同章等。上述印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二)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三)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需要外帶的,經領導審批后,必須在《印章外帶使用登記表》上予以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界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視同為固定資產。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第十四條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第十五條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第十六條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第十七條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單位價值50元以上,20__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備固定資產界定條件的各種設備、用品、物品;
(一)領用時,由使用人填寫《物資領用申請》,經審批通過后方可領用,倉庫負責人要做好記錄,月底與財務部進行盤點核對。
(二)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需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鑒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三)對報廢低值品的,財務部設相應賬簿進行數量反映,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為嚴格控制非生產性費用開支,防止鋪張浪費,提倡勤儉節約,費用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福利費、醫藥費、宣傳廣告費等。
第二十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1、員工出差經批準報銷招待費的,當日餐費不再報銷;
2、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1、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2、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乘坐火車符合上述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2、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3、部門經理出差,需乘坐火車,若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或過夜超過6小時的,可申請7折以下機票。
4、普通員工出差確需乘坐飛機或火車的,須出差前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或火車,否則不予報銷。
5、員工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須注明日期、起止地點、事由,如有特殊情況,須注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須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如確屬特殊情況需超出標準,須注明原因,批準后方可報銷;
1、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2、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3、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一)凡超支的差旅費一律由個人承擔。人員趁出差機會,事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而擅自繞道探親、訪友、旅游者,其繞道費用全部由出差者個人自行支付,同時作違紀論處,并以相應工資及浮動工資處罰。
(二)以上標準只限于短期公差,不適宜銷售人員及長期住勤、學習和會議。長期住勤、學習及會議由派出單位和財務經理視情況共同商定。
(三)市內及省內附近地區出差的,夜晚盡量爭取返回,不得隨意借故入住酒店,特殊情況除外(時間緊迫或來回費用高出酒店費用的)。
(二)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從嚴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確需出外就餐時,公司的陪伺人員不得過多,變成內部消費。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一)公司節日福利、活動福利,一律經總經理批準后采購,憑單據據實報銷。
(二)公司員工因工傷而發生的醫療費用,據實報銷。
(一)宣傳廣告費的開支范圍:宣傳公司的印刷品、年歷、贈品、大型演出活動的贊助開支,報刊、雜志等媒體的廣告宣傳、電視廣告制作及播放開支等。
(二)宣傳廣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評估,廣告費的開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監管措施,總經辦必須參與詢價談價、評估結算的全過程,當客觀條件不便參與時,可委托或授權其他部門人員參與,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策劃設計、詢價、結付均由一人經手完成,否則追究總經辦和審批人的責任。
(三)宣傳廣告費的總量控制在全年銷售收入的2%的范圍內。
辦公用品應提倡節約精神,公司各部門用于辦公所需的文具、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報領導審批后,統一交由采購部門購進,由倉庫保管,各部門按需領用。凡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購買外,各部門不得自行采購。
為了有效合理地控制財務開支,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審批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借款時需先在釘釘發起《備用金申請》,按要求填寫好之后提交,等待審批。
(二)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__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三)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位代理人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填寫好該憑證后,審批程序同上。
(四)日常費用借款及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五)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七)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一)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報銷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收據上必須有對方簽章,沒有簽章的,由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復印件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5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字報銷。
(三)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四)報銷時需先從釘釘上發起《報銷申請》,相關單據需拍清晰照片上傳,如果報銷前有借款,需將預支金額及日期填寫清楚。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財務部審批,審批通過后,報銷人將有關單據交予財務部并當面予以結算,最后在報銷單上簽字。
(五)補充說明: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六)員工離開公司的,由部門負責人追索欠款;如該欠款屬超期、財務部又已通知過借款審批人,則由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借款人的上級從未接到通知,則相應處罰財務主管。
合同是具有合作關系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確各方責權關系的契約,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關系到企業的興亡,因此必須加強對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及成員企業管理人員要提高對合同重要性的認識,組織下屬學習合同法規,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財務部為公司經濟合同的監督機構,公司常務副總對所有經濟合同進行審核管理;具體合同按不同的種類由歸口部門管理與執行。所有法律文件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存檔,一份給財務部作付款依據和監控依據。
第三十一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格式必須符合規范。簽訂的合同包括:購銷合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貨物運輸合同、采購合同、銷售合同等。
第三十二條凡公司與外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業務時,總金額在10,000元以上,完成時間需要延續15天以上的,均必須簽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簽訂,總額在10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或授權總裁辦他人簽署,臨時授權他人簽署的合同,需經授權人在我方保存的合同上簽名確認,財務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三十四條公司因業務需要簽訂合同,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均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簽名確認,再呈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定簽署。合同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必須由董事長親自審定簽署。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發生的合同糾紛,須盡快與常務副總聯系,并盡快報告董事長備案后,由常務副總會同公司代表與對方協商、談判或提出仲裁、訴訟。
第三十六條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工程發包、設備訂購等合同,必須連同工程竣工圖或設備說明書和維修說明書原件交一份公司存檔;財務部支付尾款時必須有總裁辦收齊各相關存檔的憑證資料方可支付。否則,同時追究總裁辦及財務人員的經濟責任。總裁辦為文控中心的責任部門,負責合同的存檔管理與審擬工作。
第三十七條財務會計的工作交接,直接影響到財務會計的工作的連續性及交接人責任是否明確的問題,務必引起控股及子公司有關領導的重視。
(一)基本要求: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所經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變動工作或者離職,不得結算工資等。
(二)移交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及時辦理完畢未了事項,包括對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憑證的,應填制完畢;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加蓋經辦人員印章;整理應該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證明等,同時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各種賬簿、報表、現金、有價證券、印章、相關的文件資料及其他業務用品,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三)交接雙方要按照移交清冊列明的內容,進行逐項交接: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余額進行點交,不得短缺;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所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銀行存款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各種財務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核對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業務用品等,也必須移交清楚,密碼和有關數據應當在電子計算機上進行實際操作移交,以檢查電子數據的運行和有關數字的情況,交接工作結束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以及單位各執一份,以供備查。
(四)專人負責監交,財務會計和主管級人員辦理工作移交時,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移交時,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五)監時工作交接。對財務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因病暫時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應該按照以上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六)移交后的責任。移交人對自己辦理且已移交的財務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財務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一)公司的收支情況、有關財務數據、財務文件資料,是公司高度商業秘密,未經公司董事長批準,不得向無權獲悉的人員提供資料或透漏。
(二)貪污、盜竊物品處理:凡貪污、挪用、盜竊、擅吃公司物資、物品、錢財和侵占員工利益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是金錢的按金額,是物品的按原價給予二十倍以內的罰款,對舉報有功者,獎勵罰款的30%。
(三)不按公司規定辦理而造成公司損失的,誰經辦誰負責。如負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為送審稿,即使經修改通過后,在實施過程當中,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改、完善、刪減等補充。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14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后,由財務部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部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于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15
一、正確貫徹執行各項財經政策,加強財務監督,嚴格財經紀律,財會人員要以身作責,奉公守法,同一切貪污盜竊違法亂紀行為做斗爭。
二、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幾是預算以外的,無計劃的開支,應堅持杜絕,對于臨時性的必須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三、根據事業計劃,正確及時編制年度和季度的財務計劃(預算),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報表。
四、加強醫院經濟治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并會同有關科室做好經濟核算的治理工作。
五、一切對外采購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由經手人、驗收人、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出差或因公借支,須經主管部門領導簽字,任務完成后及時辦理結帳、報銷手續。
六、會計人員要及時辦理債權和債務,防止拖欠,減少呆帳。
七、財務科應與有關科室配合,定期對房屋、設備、家具、藥品、器材等資產進行經常性監督,及時清查庫房,做到心中有數,防止積壓和浪費。
八、每日收入現金及時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起過銀行規定限期額,出納和收費人員不得以長補短,如有差錯,由經手人具體登記,每月集中討論,找出原因及領導批示處理。
九、原證憑證、帳本、工資冊、財務報表等資料以及會計人員交接、均按財政部門辦理。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16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等(不含差旅費)。
B、粘貼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注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3、財務報銷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借款申請表》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10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備用金等,事情辦結后應及時報帳。
(三)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年底未還且不能說明原因的,將從工資中扣回。
第三部分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維修費、水電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資料費等。
第二條費用報銷制度
(一)報銷人根據原始發票、出差申請等有關手續填寫費用報銷單,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按單據要求項目填寫完整,財務依據審批完整的報銷憑單支付現金,如在財務有借款會計辦理銷賬手續。
(二)報銷人原則上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國家稅務局印制的發票),如有特殊情況需說明原因,對于無法取得發票的單據必須由對方單位蓋章或簽字,報銷單上注明附件張數。
(三)審批流程:
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支付現金
第三條各費用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交通工具住宿標準伙食標準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火車硬臥(長途汽車)元/天元/天元/天
項目經理火車硬臥(長途汽車)元/天元/天元/天
總經理及以上火車、飛機實報實銷實報實銷實報實銷
差旅費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3)出差到公司施工現場或公司駐點(辦事處)的,公司不再補發住宿、伙食補助。
(二)電話費報銷標準
公司級領導每月每人元
工程項目主管每月元
電話費報銷標準的補充說明:
電話費報銷時必須提供發票
(三)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報銷制度
管理規定:為有效利用辦公資源、倡導節約、合理控制辦公費用,由各部門按需申請,公司辦公室負責統一購買、領用、保管,此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物品購回后執行登記、領用制度。
(四)招待費報銷制度
如因公司業務需要宴請客戶,經辦人或部門主管必須事前爭得公司領導同意(或電話申請),取得同意后方可進行。一般工作招待用餐原則上不超過每人50元的標準(含煙酒)。公司遇特殊業務、額招待費必須由公司領導出席(或授權他人),此類招待費可據實報銷。
第四部分工地人材機支出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
(一)材料費:材料費是指在施工過程中直接發生的以及有助于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包括主材、預制構件、施工設備、耗材等,20__元以上的材料需上報總經理審批,月底根據實際消耗的材料據實支付。
(二)人工費:人工費是指直接施工人員(不包括機械操作人員)的工資、獎金。人工費工資部分按施工人員的實際發生數支付。
(三)機械費:每月底根據取得的機械修理費、材料配件費、燃料費、機械臺班的使用費等情況據實支付。外部施工機械,由項目經理根據施工班組簽字的清單,編制“機械臺班單”轉給財務部入賬。
(四)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設施、設備、機械、車輛、不動產等。
(1)購置固定資產,經辦人或部門主管必須事前爭得公司領導同意(或電話申請),取得同意后方可進行。
(2)資產購回后,財務部憑購物發票或財產收入驗收單辦理報銷手續,工程部門登記臺帳。
(3)資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工程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公司工程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5)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工程部門應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五)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映。
第五部分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第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公司另行文補充規定。
4、財務報銷管理規章制度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1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的財務管理,參照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及《工業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各級財務部門。
第三條:公司各級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積極參與公司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做好公司財務活動的計劃、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
第六條:公司應加強資產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財產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確保所有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七條:公司財務管理的基礎是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原始信息。凡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均應及時進行完整的原始記錄。公司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做到手續齊備、計量準確,并定期、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二、資金籌集的管理
第一條:資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按投資主體的不同,資本金可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
第二條: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國家投資、各方集資或者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金。投資者可以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形式向公司投資。
投資者未按公司合同、協議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條: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第四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公司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照有關規定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公司對投入資本金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制定投資者名冊,據實登記認繳、實繳股本的數額,以及其他需要記錄的事項。公司的股份憑證為出資證明。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時,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增資手續:
1、以現款、材料、設備、其他用具、房屋、建筑物等有形資產投資時,以公司實際收到或接收資產的時間作為入帳時間,以具有資產評估資格的機構評估認定的價值(現款除外)或協議價作為實收資本的入帳依據。
2、以土地使用權、專用技術、專利權、商標權以及版權等無形資產作價投資時,以企業收到有關具有法律效用的證書、文件和完整資料的日期作為入帳時間,按評估認定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的入帳價值。投資者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除外)形成的出資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金的20%;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最高不得超過30%。
3、以利潤或公積金轉作投資時,各方對公司的投資,要以董事會議文件確定的日期及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帳的依據。
第六條:公司以各種方式借入的資金是公司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內的借款為短期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借款為長期負債。
公司經有關機構批準方可發行企業債券。企業債券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七條: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財務費用中列支。
公司購置、建造固定資產或者購入無形資產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在該項資產投入使用前支付的,計入該項資產原價;在該項資產投入使用后發生的,在財務費用中列支。
第八條:公司不得將以自身名義舉措的借款作為實收資本;公司不得為投資者為投入本公司的資本而舉措的借款作擔保人;公司不得負擔投資者投入本公司資本的借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九條:公司對參資企業各種經營性借款進行的信用擔保,其累計擔保金額不得超過參資企業的投資額。
第十條:公司可對參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性借款進行信用擔保,但必須由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紀要,并出具委托書,同時需有其他投資方向原擔保人出具反擔保書。
三、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之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動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二條:公司應遵守國家的現金管理制度、結算制度、外匯管理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和信貸紀律。
第三條:公司應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1、根據內部控制原則,會計職責與出納職責不得互兼。
2、凡涉及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必須由會計部門(人員)和出納部門(人員)分管執行。會計部門(人員)負責審核原始憑證及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有效性,并經審核無誤后才可填制會計憑證,交出納部門辦理收付款;出納部門(人員)必須對應收、應付款項的金額、對象、支付方式、審核審批程序的一致性和完備性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
3、對每一筆已付訖或收到的款項,出納部門(人員)應根據核對無誤的會計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出納人員應保證每日庫存現金和現金日記帳余額相符,保證月末調整后,銀行對帳單(銀行內部存款余額)與銀行日記帳余額相符。
4、財務部門應對現金庫存進行經常性、突擊性盤點。
5、建立重要或敏感崗位輪換制度。
6、公司對現金及銀行支出實行分級授權審批和限額審批管理原則。凡超越審批權限(事項)或超額審批(金額)的行為,會計人員有權拒絕接受。
第四條: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和待攤費用。應收票據按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五條:根據穩健性原則,公司采用壞帳準備金制度。年度終了,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公司發生的壞帳損失,經批準后,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時,增加壞帳準備金。
第六條:公司的壞帳損失,是指下列應收而不能收回的款項:
1、因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
2、因債務人死亡,由于無遺產可供清償,或以其遺產清償后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
3、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公司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查明原因,經公司總裁或財務總監批準并報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列作壞帳損失。
第七條:公司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料、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八條:公司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
1、購入的,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手續費、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專職物料采購部門的費用等計價。
2、自制的,按制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3、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領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4、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5、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6、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應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第九條:公司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實際成本采用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在購入(領用)時一次攤銷。
第十一條: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存貨盤點。年度終了時,必須由財務部會同機關部門對公司的存貨進行全面盤點清查。對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經批準后,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款及殘料價值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
四、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電子設備、電源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工具、器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資,單位價值在2千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計價,應按財政部頒布的《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及其他有關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固定資產計價,應根據取得固定資產的不同來源分別確定:
1、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4、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認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的市價計價。
6、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7、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入固定資產價值。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18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 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公司 財務部門審核,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簽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簽留字樣備案。
1.2 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度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 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 員工出差分 “長途”和 “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 “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 “長途”。
2.2 出差地點區分為1類區,2類區,港澳臺地區三種,即:二類區:特區、上海、北京、廣州等地; 一類區:除二類區以外的地區。
2.3 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2.4 出差補助標準
2.4.1 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補貼)。
2.4.2 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元/人/天)
2.5 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 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 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 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乘坐 軟臥僅限正職;其余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 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
2.5.2 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 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5.3 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 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況需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節約歸已。
3.2 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 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3.4 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并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6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7 員工出差返回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 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 付。
3.8 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9 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 詢,如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4.員工探親路費的規定
員工探親費不予報銷,采取補貼包干的辦法執行。補貼標準詳見《員工春節探親休假管理規定》。
5.財務部門要加強對備用金和預付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5.1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 齊全,完整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 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
5.2 公司預付款項,必須根據合同或協議辦理付款申請單,經財務 審核并報總經理審簽后辦理付款;付款手續不齊備的,會計不得編制付款憑證,也不得付款。
5.3 備用金和預付款的使用,必須依照下列規定:
5.3.1 具有規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額;
5.3.2 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報銷;用現金 或支票進行零星采購的七天內報銷;通過銀行匯款進行預付 款的二十天內報銷。
5.3.3 以上各項支出,原則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 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財務不予報銷。
5.3.5 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的萬分之 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6.原始憑證的'審核
各項報銷的原始憑證,經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財務審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
7.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
7.1 憑證名稱;
7.2 填制憑證的日期;
7.3 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
7.4 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
7.5 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
7.6 經濟業務的內容;
7.7 數量、單價和金額;
7.8 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 款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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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會計前,由會計事務所代理。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員工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招待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及時收回各部門上繳的各項費用。
(八)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僉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經理或主管副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經理監交。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經理簽字。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__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定《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經理審核,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經理復核后,送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處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至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懲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各種公司財務制度匯編篇20
第一章總則
1.1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財會制度,財政部《關于工交企業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范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4、根據企業預算方案組織企業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
2.4企業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企業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企業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企業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2.9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時間不少于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原則
3.1企業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6、企業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入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收益科目反映。
7、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不同確認利息歸屬。
8、年末應按應收帳款余額計提5‰的壞帳準備。
第四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經理)書面委托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_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按集團公司規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并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于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方可報銷。
5)、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3、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應收貨款規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并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后執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集團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